產品分類 信息搜索 廣東杰信檢驗認證有限公司
|
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GB7718-2011 )問答(十)
發布日期 :2024-11-19 09:32發布IP:219.137.53.109編號:11443356
詳細介紹 三十七、關于不要求定量標示配料或成分的情形 只在食品名稱中出于反映食品真實屬性需要,提及某種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標簽上特別強調 時,不需要標示該種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。只強調食品的口味時也不需要定 量標示。 三十八、關于植物油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標示 植物油作為食品配料時,可以選擇以下兩種形式之一標示: (一)標示具體來源的植物油,如:棕櫚油、大豆油、精煉大豆油、葵花籽油等,也可以 標示相應的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中規定的名稱。如果使用的植物油由兩種或兩種以 上的不同來源的植物油構成,應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標示。 (二)標示為“植物油”或“精煉植物油”,并按照加入總量確定其在配料表中的位置。 如果使用的植物油經過氫化處理,且有相關的產品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,應根據實 際情況,標示為“氫化植物油”或“部分氫化植物油”,并標示相應產品標準名稱。 三十九、關于食用香精、食用香料的標示 使用食用香精、食用香料的食品,可以在配料表中標示該香精香料的通用名稱,也可標示 為“食用香精”,或者“食用香料”,或者“食用香精香料”。 四十、關于香辛料、香辛料類或復合香辛料作為食品配料的標示 (一)如果某種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加入量超過2%,應標示其具體名稱。 (二)如果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(單一的或合計的)加入量不超過2%,可以在配料表中標 示各自的具體名稱,也可以在配料表中統一標示為“香辛料”、“香辛料類”或“復合香辛 料”。 (三)復合香辛料添加量超過2%時,按照復合配料標示方式進行標示。 我們合作的實驗室有為企業做標簽審核業務,出具標簽審核檢測報告。有需求企業請與我們聯系。 鄒工 相關分類 |